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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招聘公告 | 152个岗位!田庄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中!点进了解

    信息发布者:廉家村
    2022-10-31 19:04:04   转载

   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青岛市民政局、青岛市财政局、青岛市农业农村局《关于贯彻鲁人社字〔2022〕10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青人社字〔2022〕119号)要求,结合田庄镇实际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2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,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    01

    招聘计划

    共计15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。详见田庄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表。


    02

    招聘对象

   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本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)、农村低收入人口、农村残疾人、农村大龄人员(45-69周岁)等群体,优先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选用。同等条件下,符合岗位条件的残疾人、残疾人家庭成员优先录取。

    1.脱贫享受政策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),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。

    2.农村低收入人口,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。

    3.农村残疾人,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。

    4.农村大龄人员,是指45-69周岁(1953年11月-1977年11月出生)户籍在乡村的人员,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。


    03

    招聘条件

    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宪法和法律;品行端正,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
    2.服从组织安排,服从岗位管理规定,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;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;

    3.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。

    4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应聘:公职人员(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)、乡镇(街道)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(社区)集体经济补贴的村(社区)干部;通过用人单位吸纳、灵活就业、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;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;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;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管理处罚、劳动教养的;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。


    04

    岗位名称、数量

    (1)乡村管理协理员146个

    岗位要求:具备乡村管理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,有较强的安全意识,吃苦耐劳,工作认真负责,服从工作安排,能独立开展工作。原有在岗人员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。

    岗位职责:协助村干部完成疫情防控、环境卫生、安全巡查、公共设施维护、秸秆禁烧等村庄日常工作。完成镇、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,服从管区统筹安排。

    岗位待遇:基础补贴700元/月+绩效补贴100元/月。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,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。

    (2)文化专管员2个

    岗位要求:具备文化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,热爱基层文化工作,认真履职,乐于奉献,责任心强,具有创新、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。

    岗位职责:负责健身器材巡视,图书登记,对驻地广场健身器材定时巡检,负责图书借阅登记,配合文体活动,不得空岗,打造文化田庄品牌。完成镇、新村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    岗位待遇:基础补贴700元/月+绩效补贴100元/月。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,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。

    (3)道路管护员4个

    岗位要求:具备道路管护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,具有道路安全意识和敬业精神。原有在岗人员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。

    岗位职责:

    (1)清扫路面,整理路肩,清理边沟内缘到路肩范围内的杂草及垃圾等。

    (2)疏通桥涵、清理泄水孔、清理边沟内外边缘之间的高草、杂物等,保障排水畅

    (3)暴雨滑坡、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,立即开展播撒融雪剂进行除雪,确保道路畅通,雪融化干净后立即对路面进行清洁处理。完成镇、道路办安排的其他工作,服从镇政府统筹安排。

    岗位待遇:基础补贴700元/月+绩效补贴100元/月。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,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。


    05

    招聘程序

    按照发布公告、报名申请、民主评议、审核公示、市级审批、协议签订、岗前培训、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。

    (一)报名申请

   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网格村提出报名申请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
    (1)报名时间:2022年10月31日—2022年11月4日。

    (2)报名所需材料: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残疾人需持残疾证,填写报名材料。

    (二)民主评议

    镇政府组织本镇人社、民政、乡村振兴、残联等部门单位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。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,由新村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,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
    同等条件下,具有中共党员身份(含中共预备党员)、退役军人、有志愿服务记录、信用积分较高的人员优先录取。

    (三)复审公示

   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民主评议材料经镇政府复审通过后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网格村及镇政府公示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3天。公示后,镇政府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。

    (四)聘用

    经资格审查、民主评议、审核公示等环节后,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。公益性岗位不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。上岗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。

    (五)聘用期限

    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,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。


    06

    岗位退出

   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,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,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。

    (一)自然退出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镇政府督促退出:通过用人单位吸纳、灵活就业、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;自愿退出岗位的;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;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;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。

    (二)人员清退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镇政府负责清退: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;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、他人顶替上岗的;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,造成不良影响的;工作质量、标准达不到要求,经整改仍不到位的;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;组织、策划、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和聚集上访活动的;其他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。


    07

    其他

    (一)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接受社会监督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、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,取消资格,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
    (二)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,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    本公告由田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    (三)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咨询电话:

    田  园:赵仁君18561992720

    东刘庄:孙祥发18561992761

    新  张:王文韬18561992765

    孟  埠:秦亮德13210079629

    双  埠:郭启超18561992695

    张  舍:李保兴18561992679

    泽  河:张  超18561992768

    官  庄:孙晓辉18561992698

    金  埠:纪顺超18561992771

    友谊河:李友才18561992711

    河  岸:董宏维18561992798

    道路办:陶有江18561992775

    新  埠:贾海涛18561992710

    文化站:刘明利1321086336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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